镇江华德天诚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新闻动态

联系我们

联系人:杨经理
总公司电话:0511-80618858
分公司电话:0511-80618858
移动电话:13861391090
邮箱:hdtccw@126.com
网址:www.zjhdtc.com
总公司地址:
镇江市润州区天桥路5号旭辉时代大厦十楼
1013-1014室
分公司地址:
镇江市新区大港蝴蝶商业广场9号楼八楼805室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详细内容

镇江公司代账二方与另方独立金融机构除外之

发布时间:2019-6-24 13:14:04

  【问】由于我们老板创办了很多企业,在动作中,镇江注销不断发生资金互相往来调配,相互之间也不缴交利息,账上关联企业的应收应付款占用较大,但没占用贷款(贷款其间其款项已专款专用),有人说关联企业之间的这些资金占用要按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收入缴纳营业税,请问这是否要交税?依据是什么?

  【答】无偿让渡资金不涉及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前提是企业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如果存在关联关系,则需要进行纳税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六条规定,镇江注销企业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镇江注销场所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的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即若借贷双方存在关联关系,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利息收入并缴纳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国税发[2009]2号)明确,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百零九条及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所称关联关系,主要是指企业与其他企业、组织或个人具有下列之一关系:

  (一)一方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以上,或者双方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25%以上。若一方通过中间方对另一方间接持有股份,只要一方对中间方持股比例达到25%以上,则一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按照中间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计算。

  (二)一方与另一方(独立金融机构除外)之间借贷资金占一方实收资本50%以上,或者一方借贷资金总额的10%以上是由另一方(独立金融机构除外)担保。

  (三)一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是由另一方委派,或者双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同为第三方委派。

  (四)一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同时担任另一方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者一方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同时担任另一方的董事会高级成员。

  (五)一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另一方提供的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特许权才能正常进行。

  (八)一方对另一方的生产经营、交易具有实质控制,或者双方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包括虽未达到本条第(一)项持股比例,但一方与另一方的主要持股方享受基本相同的经济利益,以及家族、亲属关系等。

  企业所得税关联企业调整,也存在着特例。《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实际税负相同的境内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只要该交易没有直接或间接导致国家总体税收收入的减少,原则上不做转让定价调查、调整。实际税负相同的境内关联方之间的借款,不支付利息,由于一方是收入,另一方是支出,不影响国家整体税收利益,原则上不用进行调整。但如果关联方存在税率差,如利息收入方是高税率,而利息扣除方为低税率,不支付利息的话,则有可能引起国家总体税收收入的减少,应进行调整。另外,需要明确的是,此种关联方交易不做调整仅仅限定的是企业所得税,而营业税如果不符合独立企业条件,根据《税收征管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企业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的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
镇江工商注册,镇江公司注册,镇江注册公司,镇江代账,镇江公司代账,镇江代理记账,镇江代账公司,镇江注销公司,镇江公司注销,镇江商标注册,镇江注册商标,大港公司注册http://www.zjhdtc.com/

镇江华德天诚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861391090 地址:镇江市润州区天桥路5号旭辉时代大厦十楼1013-1014室
镇江华德天诚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是经市财政局批准有代理记帐许可资质的正规财务公司。我们拥有经验丰富的专业会计师、税务师、纳税筹划师,我们的财务人员处理业务能力强,对税务政策了解透彻,是一支专业化、高素质的代理记账公司。电话17768659611
Powered by 技术支持:镇江锐创

版权所有:镇江华德天诚财务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