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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一年多来,扬州两级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初步成效。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审结涉黑涉恶案件17件165人,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2个,恶势力集团团伙15个。
两级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设立综合协调、案件审理、线索排查、督查保障、信访接待等5个工作组,确定专职联络员27名,扫黑办全部实现实体化运作。
两级法院积极打造专业审判团队,组建了10个涉黑涉恶案件专业审判团队和专门合议庭,选派骨干员额法官15名,推进审判团队精英化、案件审理专业化。
在案件审理中,严把质量关,完善黑恶案件定案把关机制。截至目前,市中院院长主持刑事专业法官会议讨论涉黑案件3件,分管院领导参与8件涉恶案件讨论。全市法院对165名黑恶势力成员依法从严惩处,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20人,重刑率12.12%。
截至5月24日,全市法院累计执行立案涉黑涉恶及九类案件292件,出动警力725人次,执行到位728万余元。其中,镇江工商注册镇江工商注册83件涉黑涉恶执行案件实际执结率44.58%,同比其他执行案件高10.49个百分点。
两级法院扫黑办与纪委监委、检察、公安加强协调对接,建立涉黑涉恶犯罪信息沟通、线索移送等工作机制。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围绕套路贷、治安管理、行业治乱等问题,发出司法建议40件。
在12368平台增设扫黑除恶板块,方便群众举报黑恶势力及“保护伞”线索。建立涉黑涉恶及“保护伞”线索内部移送工作机制,印发在民间借贷案件庭审中推行“要素式”发问办法,深化涉黑恶及“套路贷”线索排查。组织全市法院对2016-2018年审结的各类案件进行回头看,深挖案件背后疑似存在的查案线索,向市扫黑办移送线条。
全市两级法院强化上下联动机制,市中院加强对基层法院涉黑恶势力案件审判指导,组织基层法院开展扫黑除恶集中公开宣判2次,召开新闻发布会12场,发布典型案例27件,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在宣传载体、镇江工商注册宣传手段、宣传内容方面,实现了多样化、丰富化以及特色化。充分利用宣传栏、公告栏、诉讼服务中心、电子显示屏显示宣传标语,在法院内网开设扫黑除恶专栏。截至目前,共组织专项斗争活动宣传120余场次。结合黑恶势力案件集中宣判和“扫黑除恶打财断血”集中执行活动,制作、发布专项斗争视频14条,在官方微信、微博推送活动信息270多条,发放扫黑除恶宣传手册300余份。
2017年2月27日,被告人单某某在扬州注册成立了盛某,该登记的经营范围是代办房产、汽车抵押贷款手续等,但实际上其从事非法放贷活动,其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款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等方式,行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之实,从而赚取高额利润,属于比较典型的“套路贷”涉黑案件。2017年2月27日至11月2日间,该犯罪组织在扬州市江都区、广陵区、邗江区、仪征市、高邮市境内作案数十起,严重扰乱社会治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
2018年,该案经江都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做出一审判决,1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2年至14年的刑罚。后被告人提起上诉。2019年4月23日,经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做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案也是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起被两审审结生效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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