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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公司代账为各行业倾听消费者声音

发布时间:2019-6-3 14:47:43

  3月15日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今年是,新《消法》实施满两周年。今年“3.15”的主题是“新消费,我做主”。围绕这一主题,结合实际,我市确定以“贴近民意、聚焦民生”为核心,着力推进“四大行动”、28项活动,全方位、立体式、项目化、广维度地推进全年消费维权重点工作,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全市还有类似于淘宝、京东商城的网络交易平台8家。如淘丹阳、惠龙e通、飞龙网、亚夫在线、亚夫优品、原味生活、百瑞网、扬中千团网等。

  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规定,下列七类投诉不予受理或者终止受理:

  今年的消费维权重点是围绕消费市场的热点、消费者关心的重点,以“贴近民意、聚焦民生”为宗旨,着力推进“四大行动”.一是弘扬绿色健康“3.15消费文化”行动;二是开展“关注民生,聚焦生活”大调查行动;三是开展“引导科学消费、提振消费信心”体察行动;四是开展“房地产去库存”保驾护航行动。

  我们知道2015年,工商部门在网络交易监管方面有了新的工具,被称为“一中心一平台”,请问“一中心一平台”具体指的是什么,有什么作用?

  “一中心”指的是网络交易监测中心,“一平台”指的是电子商务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

  “一平台”,包括“1个门户、6个系统”。“1个门户”即电子商务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服务网,“6个系统”包括电子商务主体基础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网络经营者电子标识业务与服务系统、网络交易商品基础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网络交易电子合同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网络经营者交易信用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网络交易纠纷非诉讼处理服务系统6个子系统。

  “一中心”是落实“以网管网”的重要平台,是全省工商系统(市场监管系统)网络交易监管执法的主要技术手段,为工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网络交易监管提供采集建立辖区内市场主体开办的网站、网店和商品基础数据库,通过在线监测、发起检查、品牌维权等方式,实现对网络交易主体、客体和行为的日常监测和监管。“一平台”则可以对社会公众提供电子商务主体基础信息查询、电子标识申领公开、信用信息公示及相关维权等公共服务。

  中消协把“新消费我做主”确定为年主题的目的:一是要求全社会重视消费者诉求,满足消费者需要;二是创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营造让消费者能做主愿消费的良好环境;三是践行绿色消费、品质生活,呼唤维权自觉,提倡依法维权,让消费者主动做新消费的支持者。

  传销和直销都是通过人员作为媒介,都是发生在固定场所之外的行为,但两者间有着本质区别。直销是一种合法的经营活动,其通过减少固定营业场所的投入节约销售成本;通过个性化的销售,提高产品售前、售中、售后的价值和服务;企业采用直销的方式,可以减少成本,增加竞争力。传销实质上是一种违法欺诈活动,不存在产品,或者产品的价值和使用价值严重背离,购买产品已成为获取加入传销资格的一种形式。传销通过“拉人头”、收取“入门费”等手段,不能给社会增加价值;团队计酬只能加大产品的成本,不符合直销减少环节、节约成本的基本观念,从而出现了组织者大肆骗取钱财,骨干分子层层瓜分渔利,参加者大多血本无归的现象。虽然手法不同,但与诈骗、非法集资等犯罪活动如出一辙,其危害程度有过之无不及。

  某些商场里购买的所谓的洋品牌服装并非为真的国际品牌,是假洋品牌,什么是假洋品牌,买到这样的产品该怎么办?

  这种情况还是普遍存在的,实际上,戴上洋品牌的“面具”来欺骗消费者的故事已经不是个案。大家应该还记得达芬奇家具事件,标榜源自德国的“欧典地板”,实际上都是标准的中国制造。

  所谓“假洋品牌”就是指那些中国企业注册拥有的,但是无论包装宣传都明示或暗示消费者,冒充来自国外的品牌假洋品牌能大有市场,主要是因为消费者盲目崇尚国外品牌和消费信息的不对称。为了消费者的认可和买单,假洋品牌费尽心机包装和宣传。从我们调查了解的情况来看,一些所谓的假冒国际一般用4种手段炮制而成。

  工商部门在此也提醒广大消费要有正确的消费观,不要盲目地迷信所谓的洋品牌,一定要学会科学、理性的消费。同时,我们作为监管部门,也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通过明查暗查、行政约谈等方式,进一步指导和规范商家诚信经营,努力为消费者创造一个公平、放心的消费环境。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五种途径解决:

  主题含义:一是树立“消费者优先”理念,倾听消费者声音,重视消费者诉求,满足消费者需要,赢得消费者对新消费的满意和认可;二是弘扬“诚信、公平、法治”文化,创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营造让消费者能做主愿消费的良好环境;三是引导科学理性消费,践行绿色消费、品质生活,呼唤维权自觉,提倡依法维权,让消费者主动做新消费的支持者。

  一、围绕“新消费我做主”年主题,市消协组织将大力开展年主题宣传活动,并且针对新消费领域的商品和服务开展比较试验,发现、展示真正适应消费需求的优质品牌;二、将强化消费领域监督、开展绿色消费、品质生活为重点的消费教育引导;三、将探索建立跨地区消费纠纷解决机制针对新消费研究建立多元化消费维权和监督模式,搭建消费者可直接参与的监督平台,完善经营者和消费者纠纷解决的协商机制;四、构建以互联网+消费维权形式的全市性“智慧315”维权平台,统一指挥协调消费维权体系,便民投诉举报体系,消费教育指导体系,形成全市消保维权大格局。

  此外,市消协还将通过广泛宣传,倡导“消费者优先”理念,在全社会形成重视消费者、关注消费者、呵护消费者、适应消费者的意识;搭建沟通平台,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为各行业倾听消费者声音,了解消费者需求,创新消费供给提供有效途径;反映消费者呼声,主张消费者权益,全面履行法定职责,推动健全制度保障和机制创新,更加有力保护消费者权益;研究消费新热点、新趋势、新领域,引导服务消费、信息消费、绿色消费、时尚消费、品质消费、农村消费有序发展,为发挥消费引领作用做出贡献。创新消费纠纷调处渠道,丰富消费者投诉受理方式,促进消费者与经营者协商解决,为消费者主动维权、降低维权成本创造有利条件。

  2016年,我们将以消费者为本,立足解决消费重点热点难点问题,促进建立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格局,努力营造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的消费环境。一是加强12315互联网平台建设。主动顺应消费规模扩大、消费结构升级、消费模式变化的趋势,以“互联网+消费维权”的思维理念,创新打造“智慧315”综合维权平台。通过平台对消费维权大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分析,打破行政部门、企业、消费者三方之间传统交流方式弊端,缩短投诉处理周期,提高整体服务效率。充分发挥12315品牌效应,加强投诉平台的整合,形成便捷高效、智慧共享的315特色维权新方式。二是创新消费维权机制。构建完善“大消保”工作格局机制,以成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为依托,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工作体系,在将消费者协会、消费者投诉举报受理中心工作职能进行有机融合的基础上,与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组织、行业协会的联合协作,扩大消费维权织网范围、集合社会维权共治力量,发挥好“大消保”机制的指挥协调高效、投诉处置快捷、教育引导深入的重要作用。三是加强重点领域消费维权。针对消费者投诉举报比较集中的热点问题和重点领域,加大维权力度,切实保障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开展通信行业维权专项行动,采取行政约谈、专项检查、质量抽检等手段,对移动、电信、联通、铁通、有线等通信运营商经营行为进行规范;同时,通过开展通信消费体察活动、通信行业服务质量社会测评活动及通信知识宣传活动,巩固整治效果,推动全市通信行业诚信服务建设。要围绕老年维权、残疾人维权、旅游消费维权及教育文化维权等重点领域,创新维权手段,提升工作效能。

  刚才也听刘局长介绍了去年工商部门的消费维权工作及成果,那请问今年工商部门在消费者权益保护上有哪些重点工作要开展呢?

  2015年全市各级12315机构接受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共计15867件,较去年同比增长4.1%,其中:投诉5819件,占总数的36.7%,较去年同比增长4.5%;举报793件,占总数的5%,较去年同比降低33.2%;咨询9255件,占总数的58.3%,较去年同比增长9.1%。全市工商系统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61.1万元,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138件。

  以老年人和残疾人消费维权问题为重点,通过成立老年消费教育基地,开展老年人保健品讲座、老年人旅游消费维权知识讲座、金融知识讲座、“正本清源”进企业活动,采取组织老年人消费维权专项调查,残疾人消费体验调查等一系列举措,为弱势消费群体编织“维权网”。加大0511网站“工商12315民生热线”维护力度,拓展服务范围。12315指挥中心消费投诉处结率达,消费者满意度达98.5%,“一会两站”覆盖率达,已设立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的商场、超市、市场、企业、景区自行协商解决消费纠纷和解率达92.7%。同时,充分发挥市政府12345服务热线分中心的作用,减少投诉办理中转环节。12315在消费者心中的知晓度不断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不断增强,“立体维权”效能逐步显现。

  2015年是改革之年,镇江市工商局继续紧密围绕“民生工商”建设主题,当好“先行军”,下好“先手棋”,以推进职能转变,深化消费维权效能建设为目标,以体制改革为契机,切实加强重点领域商品和服务监管,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在实现12315中心电话接通率,消费投诉“零等待”的基础上,深入打造维权平台,整合市局消保部门、12315中心及市消协职能,成立“投诉举报指挥、争议调处、国民消费教育指导”三大中心,构建“大消保”维权工作新格局。

  刘局长,很多网友都想了解2015年工商部门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都做了哪些具体工作,收到了怎样的效果?请您简单介绍一下.

  各位在线网友,大家好!今天能有这个机会与广大网友一起交流,我们感到非常高兴!今天的访谈主题是“聚焦民生,营造消费新环境”,我们将现场解答各位网友关心的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问题,听取大家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和大家进行互动交流。

  镇江工商行政管理局对这次活动十分重视,分管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刘建副局长亲自来到了直播活动现场与公众互动交流。今天我们邀请到现场参加活动的嘉宾还有:镇江市工商局消保处处长锁勇、企业信用信息处处长周健、市场规范监督管理处处长杨文龙、公平交易处处长曹军、镇江市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唐占军、12315指挥中心主任仇冰,欢迎你们!

  各位网友,下午好。欢迎点击“中国镇江”在线日是一年一度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也是新《消法》实施满两周年。今年“3.15”的年主题是“新消费,我做主”,围绕这一主题,结合实际,我市确定以“贴近民意、聚焦民生”为核心,着力推进“四大行动”、28项活动,全方位、立体式、项目化、广维度地推进全年消费维权重点工作,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本次访谈的正是围绕进一步“贴近民意、聚焦民生,放心消费”展开。

  各位网友,下午好。欢迎点击“中国镇江”在线日是一年一度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也是新《消法》实施满两周年。今年“3.15”的年主题是“新消费,我做主”,围绕这一主题,结合实际,我市确定以“贴近民意、聚焦民生”为核心,着力推进“四大行动”、28项活动,全方位、立体式、项目化、广维度地推进全年消费维权重点工作,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本次访谈的正是围绕进一步“贴近民意、聚焦民生,放心消费”展开。

  镇江工商行政管理局对这次活动十分重视,分管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刘建副局长亲自来到了直播活动现场与公众互动交流。今天我们邀请到现场参加活动的嘉宾还有:镇江市工商局消保处处长锁勇、企业信用信息处处长周健、市场规范监督管理处处长杨文龙、公平交易处处长曹军、镇江市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唐占军、12315指挥中心主任仇冰,欢迎你们!

  各位在线网友,大家好!今天能有这个机会与广大网友一起交流,我们感到非常高兴!今天的访谈主题是“聚焦民生,营造消费新环境”,我们将现场解答各位网友关心的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问题,听取大家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和大家进行互动交流。

  刘局长,很多网友都想了解2015年工商部门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都做了哪些具体工作,收到了怎样的效果?请您简单介绍一下.

  2015年是改革之年,镇江市工商局继续紧密围绕“民生工商”建设主题,当好“先行军”,下好“先手棋”,以推进职能转变,深化消费维权效能建设为目标,以体制改革为契机,切实加强重点领域商品和服务监管,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在实现12315中心电话接通率,消费投诉“零等待”的基础上,深入打造维权平台,整合市局消保部门、12315中心及市消协职能,成立“投诉举报指挥、争议调处、国民消费教育指导”三大中心,构建“大消保”维权工作新格局。

  以老年人和残疾人消费维权问题为重点,通过成立老年消费教育基地,开展老年人保健品讲座、老年人旅游消费维权知识讲座、金融知识讲座、“正本清源”进企业活动,采取组织老年人消费维权专项调查,残疾人消费体验调查等一系列举措,为弱势消费群体编织“维权网”。加大0511网站“工商12315民生热线”维护力度,拓展服务范围。12315指挥中心消费投诉处结率达,消费者满意度达98.5%,“一会两站”覆盖率达,已设立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的商场、超市、市场、企业、景区自行协商解决消费纠纷和解率达92.7%。同时,充分发挥市政府12345服务热线分中心的作用,减少投诉办理中转环节。12315在消费者心中的知晓度不断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不断增强,“立体维权”效能逐步显现。

  2015年全市各级12315机构接受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共计15867件,较去年同比增长4.1%,其中:投诉5819件,占总数的36.7%,较去年同比增长4.5%;举报793件,占总数的5%,较去年同比降低33.2%;咨询9255件,占总数的58.3%,较去年同比增长9.1%。全市工商系统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61.1万元,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138件。

  刚才也听刘局长介绍了去年工商部门的消费维权工作及成果,那请问今年工商部门在消费者权益保护上有哪些重点工作要开展呢?

  2016年,我们将以消费者为本,立足解决消费重点热点难点问题,促进建立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格局,努力营造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的消费环境。一是加强12315互联网平台建设。主动顺应消费规模扩大、消费结构升级、消费模式变化的趋势,以“互联网+消费维权”的思维理念,创新打造“智慧315”综合维权平台。通过平台对消费维权大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分析,打破行政部门、企业、消费者三方之间传统交流方式弊端,缩短投诉处理周期,提高整体服务效率。充分发挥12315品牌效应,加强投诉平台的整合,形成便捷高效、智慧共享的315特色维权新方式。二是创新消费维权机制。构建完善“大消保”工作格局机制,以成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为依托,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工作体系,在将消费者协会、消费者投诉举报受理中心工作职能进行有机融合的基础上,与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组织、行业协会的联合协作,扩大消费维权织网范围、集合社会维权共治力量,发挥好“大消保”机制的指挥协调高效、投诉处置快捷、教育引导深入的重要作用。三是加强重点领域消费维权。针对消费者投诉举报比较集中的热点问题和重点领域,加大维权力度,切实保障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开展通信行业维权专项行动,采取行政约谈、专项检查、质量抽检等手段,对移动、电信、联通、铁通、有线等通信运营商经营行为进行规范;同时,通过开展通信消费体察活动、通信行业服务质量社会测评活动及通信知识宣传活动,巩固整治效果,推动全市通信行业诚信服务建设。要围绕老年维权、残疾人维权、旅游消费维权及教育文化维权等重点领域,创新维权手段,提升工作效能。

  围绕“新消费我做主”消费维权年主题,市消费者协会将组织开展哪些工作? [NO.1]

  一、围绕“新消费我做主”年主题,市消协组织将大力开展年主题宣传活动,并且针对新消费领域的商品和服务开展比较试验,发现、展示真正适应消费需求的优质品牌;二、将强化消费领域监督、开展绿色消费、品质生活为重点的消费教育引导;三、将探索建立跨地区消费纠纷解决机制针对新消费研究建立多元化消费维权和监督模式,搭建消费者可直接参与的监督平台,完善经营者和消费者纠纷解决的协商机制;四、构建以互联网+消费维权形式的全市性“智慧315”维权平台,统一指挥协调消费维权体系,便民投诉举报体系,消费教育指导体系,形成全市消保维权大格局。

  此外,市消协还将通过广泛宣传,倡导“消费者优先”理念,在全社会形成重视消费者、关注消费者、呵护消费者、适应消费者的意识;搭建沟通平台,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为各行业倾听消费者声音,了解消费者需求,创新消费供给提供有效途径;反映消费者呼声,主张消费者权益,全面履行法定职责,推动健全制度保障和机制创新,更加有力保护消费者权益;研究消费新热点、新趋势、新领域,引导服务消费、信息消费、绿色消费、时尚消费、品质消费、农村消费有序发展,为发挥消费引领作用做出贡献。创新消费纠纷调处渠道,丰富消费者投诉受理方式,促进消费者与经营者协商解决,为消费者主动维权、降低维权成本创造有利条件。

  主题含义:一是树立“消费者优先”理念,倾听消费者声音,重视消费者诉求,满足消费者需要,赢得消费者对新消费的满意和认可;二是弘扬“诚信、公平、法治”文化,创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营造让消费者能做主愿消费的良好环境;三是引导科学理性消费,践行绿色消费、品质生活,呼唤维权自觉,提倡依法维权,让消费者主动做新消费的支持者。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五种途径解决:

  某些商场里购买的所谓的洋品牌服装并非为真的国际品牌,是假洋品牌,什么是假洋品牌,买到这样的产品该怎么办? [NO.4]

  这种情况还是普遍存在的,实际上,戴上洋品牌的“面具”来欺骗消费者的故事已经不是个案。大家应该还记得达芬奇家具事件,标榜源自德国的“欧典地板”,实际上都是标准的中国制造。

  所谓“假洋品牌”就是指那些中国企业注册拥有的,但是无论包装宣传都明示或暗示消费者,冒充来自国外的品牌假洋品牌能大有市场,主要是因为消费者盲目崇尚国外品牌和消费信息的不对称。为了消费者的认可和买单,假洋品牌费尽心机包装和宣传。从我们调查了解的情况来看,一些所谓的假冒国际一般用4种手段炮制而成。

  工商部门在此也提醒广大消费要有正确的消费观,不要盲目地迷信所谓的洋品牌,一定要学会科学、理性的消费。同时,我们作为监管部门,也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通过明查暗查、行政约谈等方式,进一步指导和规范商家诚信经营,努力为消费者创造一个公平、放心的消费环境。

  传销和直销都是通过人员作为媒介,都是发生在固定场所之外的行为,但两者间有着本质区别。直销是一种合法的经营活动,其通过减少固定营业场所的投入节约销售成本;通过个性化的销售,提高产品售前、售中、售后的价值和服务;企业采用直销的方式,可以减少成本,增加竞争力。传销实质上是一种违法欺诈活动,不存在产品,或者产品的价值和使用价值严重背离,购买产品已成为获取加入传销资格的一种形式。传销通过“拉人头”、收取“入门费”等手段,不能给社会增加价值;团队计酬只能加大产品的成本,不符合直销减少环节、节约成本的基本观念,从而出现了组织者大肆骗取钱财,骨干分子层层瓜分渔利,参加者大多血本无归的现象。虽然手法不同,但与诈骗、非法集资等犯罪活动如出一辙,其危害程度有过之无不及。

  中消协把“新消费我做主”确定为年主题的目的:一是要求全社会重视消费者诉求,满足消费者需要;二是创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营造让消费者能做主愿消费的良好环境;三是践行绿色消费、品质生活,呼唤维权自觉,提倡依法维权,让消费者主动做新消费的支持者。

  我们知道2015年,工商部门在网络交易监管方面有了新的工具,被称为“一中心一平台”,请问“一中心一平台”具体指的是什么,有什么作用? [NO.7]

  “一中心”指的是网络交易监测中心,“一平台”指的是电子商务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

  “一平台”,包括“1个门户、6个系统”。“1个门户”即电子商务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服务网,“6个系统”包括电子商务主体基础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网络经营者电子标识业务与服务系统、网络交易商品基础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网络交易电子合同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网络经营者交易信用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网络交易纠纷非诉讼处理服务系统6个子系统。

  “一中心”是落实“以网管网”的重要平台,是全省工商系统(市场监管系统)网络交易监管执法的主要技术手段,为工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网络交易监管提供采集建立辖区内市场主体开办的网站、网店和商品基础数据库,通过在线监测、发起检查、品牌维权等方式,实现对网络交易主体、客体和行为的日常监测和监管。“一平台”则可以对社会公众提供电子商务主体基础信息查询、电子标识申领公开、信用信息公示及相关维权等公共服务。

  今年的消费维权重点是围绕消费市场的热点、消费者关心的重点,以“贴近民意、聚焦民生”为宗旨,着力推进“四大行动”.一是弘扬绿色健康“3.15消费文化”行动;二是开展“关注民生,聚焦生活”大调查行动;三是开展“引导科学消费、提振消费信心”体察行动;四是开展“房地产去库存”保驾护航行动。

  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规定,下列七类投诉不予受理或者终止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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