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华德天诚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新闻动态

联系我们

联系人:杨经理
总公司电话:0511-80618858
分公司电话:0511-80618858
移动电话:13861391090
邮箱:hdtccw@126.com
网址:www.zjhdtc.com
总公司地址:
镇江市润州区天桥路5号旭辉时代大厦十楼
1013-1014室
分公司地址:
镇江市新区大港蝴蝶商业广场9号楼八楼805室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详细内容

并镇江商标注册在法庭上作为证据出示

发布时间:2019-5-15 20:30:14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专利权。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参见教材P27。

  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这是属于仲裁的()。

  甲、镇江商标注册乙两因合同纠纷向某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机关根据事实依法作出裁决,镇江商标注册但甲对裁决表示不服,其能够作出的选择是()。

  在一起钢材购销合同纠纷的诉讼过程中,作为买方的施工企业将钢材供应商在其网站上发布的价目表下载打印,并在法庭上作为证据出示,则该证据种类属于()。镇江商标注册

  根据《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人民法院采取的证据保全措施不包括()。(2012年真题)
镇江工商注册,镇江公司注册,镇江注册公司,镇江代账,镇江公司代账,镇江代理记账,镇江代账公司,镇江注销公司,镇江公司注销,镇江商标注册,镇江注册商标,大港公司注册http://www.zjhdtc.com/

镇江华德天诚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861391090 地址:镇江市润州区天桥路5号旭辉时代大厦十楼1013-1014室
镇江华德天诚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是经市财政局批准有代理记帐许可资质的正规财务公司。我们拥有经验丰富的专业会计师、税务师、纳税筹划师,我们的财务人员处理业务能力强,对税务政策了解透彻,是一支专业化、高素质的代理记账公司。电话17768659611
Powered by 技术支持:镇江锐创

版权所有:镇江华德天诚财务咨询有限公司